1.主体资格: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满一年的居民企业。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1项发明或6项以上其他知识产权。
3.高新八大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人员要求: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根据企业近一年的销售收入确定研发费用最低比例要求(5%、4%、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综合指标: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创新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